Ferragamo的長夾是我2009年的聖誕禮物。
本來一點也沒有想要添購聖誕禮物的我跟X,買進這個長夾真可以說是陰錯陽差。對我來說,聖誕禮物生日禮物這些東西,已經是年輕時代才會肖想的事情了。倒不是說因為老夫老妻沒有過節日的雅興,或是X跟我已經不互相意愛了,而是就像我主管老是愛講的一個故事:「結婚前一天晚上,女生聽見房門外有悉悉嗦嗦的聲音,就對男生說:『喂,老鼠在偷咬你們家的米耶。』隔天,結了婚了,晚上女生又聽見門外的悉悉嗦嗦,立刻推著男生說:『你快去看看,老鼠在吃我們家的米了』。」沒錯,就是這樣,因為結婚了,兩個人共組一個家庭,X的錢就是我的錢,如果他送禮物給我,美其名我是受惠者,但是實際來看那還是從我們共同的資產當中支付出去的啊。
我這個想法應該算是幫X省了不少錢,有時候看上什麼包包鞋子衣服的,都會想著「有現在非買不可嗎」,有這種閒錢的話,還是先買諾諾的奶粉或是幫客廳添購一個新的茶几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