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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搬家的緣故,PC被放在書房裡,我鮮少踏進裡面。又因為很久了都還找不到一套合適的音響,所以導致我已經有好幾個月沒有聽王菲了。


這可不是開玩笑的。快死了。


基本上,阿菲的歌算是我的命脈。所言不虛。


到了今天,終於忍不住了,上網抓了幾十首阿菲的mp3,就在戴耳機辦公室聽了起來。


下場是什麼?


就是從第一個音符開始的那一個moment,我的雞母皮就沒有降落過,一直在我的手上跟背上飛高高。還伴隨著一陣陣的頭皮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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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到這裡,我突然想起一件往事。


在我還跟初戀男友M交往的初期,經常因為嫉妒的關係,防備著他的前女友。偏偏M又是個碼的我最瞧不起的死硬漢,只要碰上有關他前女友的事情,他永遠是一付「那是我們兩個的事,關妳個屁事,妳在這邊多嘴個什麼勁兒啊」的態度,所以多少個夜裡我只好獨自在黑暗裡啜泣。


有一天,我跑去M的宿舍玩,他應該是打完球回來所以去洗澡還是怎樣的,所以暫時離開了寢室,我也不知道哪裡來的膽子居然開始翻他的櫃子。


這不翻則已,一翻就被我發現一本小畫冊之類的東西。就是M的前女友平常拿來寫寫畫畫一些小東西的小本子。


她真的很有美術天份(真的是要事過境遷十年以後才有辦法說出這種中肯的話)。小畫冊是送給M的,內容當然是小情人之間的小甜蜜。


然後我一看又是一個大內傷。可是我知道如果等等跟M發飆,一定會反被罵說妳幹嘛亂翻我東西之類的。Orz


忽然我翻到小畫冊的某一頁,分明是M的字跡。上面卻寫著:


「想念你卻不能見到你的時候,我就學你的筆跡,寫信給自己。很像吧!。。。。」(年代久遠,後面的內容早就不記得了。)


當時我一面羨慕她,一面瘋狂懊惱著。因為她真的學的好像噢,那真的是M的字啊,但卻是他的前女友寫出來的。而我卻連一點點這種本事都沒有,想念他的時候我只能一直想而已啊。。。


好痛苦。那個時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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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跟阿菲有什麼關係?


因為在多年以後,在我清楚知道阿菲很有可能再也不唱了的現在,我發現我也有這種能力了。


我可以跟阿菲說:


「想念妳卻不能聽到妳的時候,我就學妳唱歌,唱給自己聽。」


那歌聲好快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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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我的耳機裡,放的是《乘客》這首歌。很多喜歡阿菲的網友覺得這首歌是她留給歌迷的。


Yes, I'm going home.
Going home alone.
And your life goes on....



當然我們的日子是會繼續下去的。但是想妳的時候就讓我學妳唱歌吧。


同時,我要把我此生所有的雞母皮都獻給妳。我最愛的阿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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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ummerti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